調查:海口個別餐館仍設“包廂最低消費”
  本報訊 若餐廳有“最低消費”的限制,那麼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單。根據商務部、國家發改委發佈的《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(試行)》,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,對於違反本辦法的行為,商務主管部門可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,其中有違法所得的,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,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;沒有違法所得的,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。記者 羅安明
  據悉,中央出台八項規定以來,全國颳起了“厲行節約、反對浪費”的新風。今年上半年,我省酒店餐飲協會、消費者委員會發出倡議書,建議全省餐飲企業取消設置最低消費。近日來,記者走訪海口街頭大小酒樓、餐廳,發現目前海口設立最低消費的餐飲企業,的確已經減少很多,但仍有個別餐飲企業仍在設立最低消費額。昨日記者以市民訂餐的方式對海口多家酒樓、餐廳進行了暗訪,記者發現,無論是包廂還是大廳的位置,都已不設最低消費。“你們來點餐吃多少就是多少,沒有最低消費的。”一酒家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現在餐飲企業不好做,都面臨著客源的問題,設最低消費簡直是和自己過不去。記者今年上半年在海口復興城做過調查,當時發現鼎品鮮等幾家酒樓有最低消費,昨日再次進行回訪,發現最低消費也已被取消。“來店點餐,點多少是多少。”鼎品鮮酒樓的客服人員說。
  受大環境的影響,去年以來海口餐飲尤其是高端餐飲業經營壓力陡增,許多酒樓餐廳取消了最低消費的設置,但也有個別餐飲企業,實際上仍在劃定包廂最低消費額。昨日記者向濱海大道秀英港附近的一品和興店咨詢訂餐一事,工作人員特意提醒記者,他們這裡包廂設最低消費,其中小包廂800元、中包廂1000元、大包廂2500元。
  海南省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陳廈宇告訴記者,餐館、酒店設置最低消費一直是餐飲行業的頑疾,但此前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等法律法規中,只是說到了不允許強制消費,並無針對性條款說禁止設置最低消費,此次辦法給最低消費關上了大門。“我們曾對6000名受訪消費者做過調查,近八成消費者認為餐飲企業設置最低消費額不應該。”  (原標題:調查:海口個別餐館仍設“包廂最低消費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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